关于认领物品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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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3-1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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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图书馆入馆规定》(图书馆主页2015年12月3日发布)第四条内容和《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读者指南》(2023版)读者守则第三条规定,图书馆一律严禁隔夜存放个人物品,严格执行每日闭馆后清理读者遗留物品工作。
10月29日(周日)---30日(周一)清理的物品,存放在一层大厅研讨室一、研讨室二,领取时间为上午9:00-11:00,下午2:00-4:00, 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(周五),逾期未领取的,图书馆将统一处理。
10月31日(周二)---11月3日(周五)清理的物品存放在东门保安室,领取时间为上午9:00-11:00,下午2:00-4:00,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(周五),逾期未领取的,图书馆将统一处理。
11月4日(含)后每天闭馆清理的物品,存放在图书馆106室,每周仅周三下午2:00–4:00领取,清理后7天未领取的,图书馆将统一处理。
亲爱的读者,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,共守消防安全底线,共同保护图书馆环境卫生,营造温馨阅览氛围,共筑良好精神家园。同学们,让我们一起努力吧!
图书馆
2023年11月1日